1、社会契约论卢梭霍布斯
(1)、随时准备为了人民而牺牲政府,而不是为了政府而牺牲人民。
(2)、如果说《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是源于卢梭对社会的一时激愤与不满而写成,那么《社会契约论》则是卢梭蛰居(蒙莫朗西)时静思的结果。前一本书意在控诉和批判现实社会,而后一本书承担着建构理想社会模型的重任。
(3)、本篇有名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黄教授认为卢梭在此并不关心这种束缚状态如何产生,而是先行承认了这点,接下来才试图说明是什么使这种变化成为合法的。卢梭似乎并不质疑这种枷锁,他意识到我们所有的习惯都在奴役我们,文明人从生到死都摆脱不了。在卢梭看来,来自自然的强力不能诞生权利,它作为一种物理性的力量,并不能改变人的意志;强力一旦消失,受到强力约束的义务也就随之消失。自然权利意味着使用强力的正当性。自然权利只会带来自然状态,只能导致以暴制暴。与之相反,卢梭认为社会秩序才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基础的神圣权利,它不出自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因此问题在于要懂得这些约定是什么。在此,卢梭在此宣称社会秩序也是一种神圣权利时,一种新的权利观念就出现了——权利起源于约定,神圣的东西发生转换,社会秩序而非个体权利成为了论证中心。卢梭将社会秩序视为神圣的,这种神圣性是霍布斯那里作为有朽的世间神的利维坦所达不到的。同时,神圣性也意味着意味着社会秩序和其他一切权利从此有了存在的根基。然而约定作为人与人之间的协议,如何超出永恒的自然而是神圣的呢?这是我们理解卢梭政治哲学的关键,这种带有神圣权利的社会秩序也是卢梭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论题。
(4)、《社会契约论》是西方18世纪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君权神授”理论、争取平等自由的政治地位的思想武器,在此前提下,西方资本主义及其各项相应的制度才得以充分发展,因此,社会契约理论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家在政治上与法律上获得正当化的基础,同时亦为资产阶级国家以平等、自由为核心理念的法律制度得以确立并发达的先导。《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预见的消费者的各种陷阱、毁灭性的军费负担等等,都已成为当代社会的现实问题。
(5)、 卢梭在第一卷论证了“权利的根据来源于约定”,原始社会的人由于自然灾难走向联合,通过最初的契约(全体约定)组建了社会。请注意,缔约双方并不是单个的人,而是人民与抽象的主权者(社会共同体)。
(6)、我们可以说野蛮人并不是邪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防止他们作恶的既不是知识的发达,也不是法律的限制,而只是感情的平静与对罪恶的无知。
(7)、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而且,一个人一旦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可以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从这时候起成为自己的主人。
(8)、其次,转让既是毫无保留的,所以联合体也就会尽可能地完美,而每个结合者也就不会再有什么要求了。因为,假如个人保留了某些权利的话,既然个人与公众之间不能够再有任何共同的上级来裁决,而每个人在某些事情上又是自己的裁判者,那么他很快就会要求事事都如此;于是自然状态便会继续下去,而结合就必然地会变为暴政或者是空话。
(9)、张曦老师再一次对黄涛老师所作的报告表达感谢,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10)、第三阶级由于无法生存而奋起反抗,一二阶级又以政治叛乱等借口以军队镇压,因此达到了一种非常混乱的情况。当时的法国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思想、文化各个领域都处于新旧更替的时期,宗教势力逐渐退缩,各种政治启蒙思想方兴未艾。
(11)、音乐/AndreaBocelli-AmazingGrace
(12)、这个名词的真正意义,在近代人中间几乎完全消失了:大多数人都把城市认为是城邦,把市民认为是公民。他们不知道构成城市的是家庭,而构成城邦的是公民。正是这种错误昔日曾使得迦太基人付出过惨重的代价。我从不曾看到过cives(公民)这个称号是可以赋予任何君主之下的臣民的,即使对古代的马其顿人或者今天的英国人也是不可以的,尽管他们比其他一切人都更接近于自由。只有法国人到处滥用公民这个名字,因为他们对这个名字并没有任何真正的观念,这从他们的字典里就可以看得出来,不然的话,他们就要犯大逆不道的谋篡罪了。这个名词在法国人仅表示一种德行,而不是一种权利。当鲍丹想要论述我们的公民与市民的时候,他却误此为彼,因而造成了大错。达朗贝先生没有陷入这种错误,并且在他的《日内瓦》一条里,很好地区别了我们城市之中所有的四等人(或者五等人,如果算上纯粹的异邦人的话),而其中组成共和国的则只有两等人。就我所知,没有别的法国作家是了解公民这个名词的真正意义的。
(13)、3) 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14)、《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最重要的政治学著作,亦为世界思想宝库中的得要经典之在书中,卢梭国家与人民、国家与法律、自由与平等、国家与社会等角度对社会契约理论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处在革命时代的各国资产阶级皆曾把它当作福音,并在革命胜利之后参照其理论确立本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可以说书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
(15)、但是政治共同体或主权者,其存在既只是出于契约的神圣性,所以就绝不能使自己负有任何可以损害这一原始行为的义务,纵使是对于外人也不能;比如说,转让自己的某一部分,或者是使自己隶属于另一个主权者。破坏了那种它自己所赖以存在的行为,也就是消灭了自己,而并不存在的东西是不能产生出任何东西来的。
(16)、规定一方是绝对的权威,另一方是无限的服从,这本身就是一项无效的而且自相矛盾的约定。
(17)、在我们中间,谁最能容忍生活中的幸福和忧患,我认为就是受了最好教育的人。
(18)、思想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形而上的东西,总是以某种方式影响着人类后代,直至今日,当我们询问“主权”、“政权合法性”、“公意”等问题时候也总是绕不过卢梭这个坎。
(19)、首领总是好高骛远,从而忽略人民的利益,他滥用过人的才干给人民造成的不幸并不亚于一个缺乏才干的平庸首领造成的不幸。
(20)、18世纪的法国处于一种比较黑暗、比较堕落的社会危机中,社会中的人有界限森严的等级划分,分为三个等级:
2、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
(1)、孩子的这3个表现是“伪勤奋”!5种方法提升孩子学习效率
(2)、卢梭有关于人的“自然”的设想与亚里士多德是不同的。黄老师在报告最后对此有所提及,希望能进一步解释。
(3)、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
(4)、梵高的洗礼,一次深度的荷兰艺术创作体验之旅
(5)、在此之前,欧洲经历了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启蒙运动的一场反教会的思想文化运动,以法国为中心,其核心的思想理念是“理性崇拜”,主张用理性的思想驱散宗教愚昧的黑暗,这次思想运动宣扬是主题是:自由、民主和平等。
(6)、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方式!使它能以全部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最终问题……只是一瞬间!这种结合行为就产生了一个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用以代替每个订约者的个人。”(卢梭《社会契约论》P14)
(7)、他毫不客气的指出社会的种种弊病根源不在人,而在于社会制度,所以卢梭定下了写一部宏伟的政治学著作《政治制度论》的计划。
(8)、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
(9)、但这本书,卢梭始终未完成,有一部分稿子也丢掉了。当1761年《社会契约论》完成之后受到了重重阻挠,不得不在荷兰出版,然后偷运回法国。
(10)、在卢梭看来,原始社会的人因为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难而不得不走向联合,从此他们自己给自己套上了社会制度(法律)的枷锁,但也因此获得更大的自由(社会的自由)。
(11)、那些篡权者总是浑水摸鱼,利用公众的恐慌来通过人民在冷静状态下绝不会通过的破坏性法律。
(12)、《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
(13)、再者,主权者既然只能由组成主权者的各个人所构成,所以主权者就没有、而且也不能有与他们的利益相反的任何利益;因此,主权权力就无需对于臣民提供任何保证,因为共同体不可能想要损害它的全体成员;而且我们以后还可以看到,共同体也不可能损害任何个别的人。主权者正由于他是主权者,便永远都是他所当然的那样。
(14)、在《社会契约论》的开篇,卢梭说出了最广为人知的名言:
(15)、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16)、青年期是增长才智的时期,老年期则是运用才智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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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卢梭提出国家创建的理性逻辑:人类想要生存,个体的力量是微薄的,个人的权利、快乐和财产在一个有正规政府的社会比在一个无政府的、人人只顾自己的社会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可行的办法就是集合起来,形成一个联合体,即国家。
(19)、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种变化是怎样形成的?我不清楚。是什么才使这种变化成为合法的?我自信能够解答这个问题。如果我仅仅考虑强力以及由强力所得出的效果,我就要说:“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就做得更对。因为人民正是根据别人剥夺他们的自由时所根据的那种同样的权利,来恢复自己的自由的,所以人民就有理由重新获得自由;否则别人当初夺去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理由的了。”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决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问题在于懂得这些约定是什么。但是在谈到这一点之前,我应该先确定我所要提出的东西。
(20)、在考察人民选举国王的行为之前,最好先考察人民成其为人民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必须在选举行为之前,是社会真正的基础。事实上,若是不存在任何事先的约定,少数人服从多数人选择意义何在?
3、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认为好的政府是怎样的政府
(1)、这样一来,卢梭一边批评别人将“法“进行形而上解读,一边自己又将“公意”抽象化、神秘化了,最终促成了康德的“法的形而上原理”!
(2)、在枷锁之下,奴隶们丧失了一切,甚至包括摆脱枷锁的愿望。他们爱他们自己的奴役状态,就像牲畜爱他们所处的环境一样。
(3)、是怎样的人民才适宜于立法呢?那就是那种虽然自己已经由于某种原因、利益或约定的结合而联系在一起,但还完全不曾负担过法律的真正羁轭的人民……就是那种自身既不参与四邻的争端,而又能独力抵御任何邻人或者是能借助于其中的一个以抵抗另一个的人民;就是那种其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被全体所了解,而他们又绝不以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过重负担强加给某一个人的人民。”(《社会契约论》P48)
(4)、在罗马最辉煌的时期,就可以看出暴政的种种罪恶已经在它的内部复活,也可以看出它已经快要灭亡,因为立法权威与主权权力已经都结合在同样那些人的身上了。
(5)、你发火不是因为孩子做错了什么,而是自己的心太累了!
(6)、但是,当海面上波涛汹涌,而我们想停在原地的时候,那就要抛锚。
(7)、Generalwill若翻译成“普遍意志”的话,实际上和康德的普遍化机制是不同的;而翻译成“公意”则掩盖了很多东西。在本讲中试图触及Generalwill形成机制的问题。黄老师认为,generalwill指的是“基于每一个人的自由意志交出来而形成的部分”,这个理解究竟是什么意思?
(8)、平心而论,卢梭这种论证方式有点粗糙,他在没有探究“什么是权利(或义务)”的情况下,就开始回答“什么才是权利(或义务)的真正来源”。而后来,康德这位一尘不变的理性主义者却沿着卢梭的路子对“权利”进行了描述性的回答:
(9)、不论是谁,如果他拒绝服从公意,那么整个团体将强迫他服从:这别无他意,只是迫使他自由。
(10)、我一向认为,只有把善付诸行动才称得上是美的。
(11)、 集贤堂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长期合作,承办了多项学生文化研究活动,以及研究性学习小学期等,获得校方肯定,并深受广大师生欢迎。
(12)、在《社会契约论》中,开头就提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里枷锁指国家,人生而自由与平等,人们通过订立契约来建立国家,国家就是人民契约的结合体。这是卢梭对其所处社会时代人的生存状况作出的概括性论断,他一方面原则上肯定了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禀赋和权利,是人的本性,另一方面又指出现实中的人生活在不自由状态。
(13)、没错,答案就在《社会契约论》里,而其作者正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卢梭。
(14)、卢梭的《论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有以下基本观点:
(15)、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全部的区别就在于:在家庭里,父子之爱就足以报偿父亲对孩子的关怀了;但是在国家之中,首领对于他的人民既没有这种爱,于是发号施令的乐趣就取而代之。
(16)、卢梭自幼经历坎坷,广泛的阅读极大地开阔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深深体会到自由和民主的可贵。他所处的时代是资产阶级革命火热进行的时代,资产阶级为反封建阶级疯狂的呐喊,卢梭敏锐的政治嗅觉和独到的思想使他走在了启蒙运动的前沿。
(17)、但因为这个社会共同体只是从每个个体中抽象出来的集体人格(卢梭把它称为“主权者”),所以主权者与人民在物理形态上是合一的。当所有的人一起商量、讨论制定某种规则的时候,他们被称为“主权者”,而当自己遵守、服从共同制定好的规则的时候,他们被称为“臣民”。
(18)、哪怕是我接受了以上我所曾反驳过的一切论点,专制主义的拥护者们也还是无法前进一步的。镇压一群人与治理一个社会,这两者之间永远有着巨大的区别。即使分散着的人们一一相继地被某个个人所奴役,无论他们的人数可能有多少,我在这里就只看到一个主人和一群奴隶,我根本没有看到人民和他们的首领(这里所指责的是霍布斯的理论,可参看霍布斯《利维坦》第2部,第18章。——译注);那只是一种聚集,如果人们愿意这样称呼的话,而不是一种结合;这儿既没有公共幸福,也没有政治共同体。这个人,那怕他奴役了半个世界,也永远只是一个个人;他的利益脱离了别人的利益,就永远只是私人的利益。如果这个人归于灭亡,他的帝国也就随之分崩离析,就像一棵橡树被火焚烧之后就消解而化为一堆灰烬一样。
(19)、打个不恰当的比喻,社会共同体好比人的身体结构,一旦人的四肢决定要组建一个完整的身体,那么这个身体就获得了对四肢的控制。同理,一旦自然状态下的人建立了社会,那么这个社会共同体便拥有了意志,契约的内容(权利与义务)便只是针对共同体和每个人而言的——共同体(国家)保护个人安全、个人服从国家的管理。
(20)、人人都有幸福和痛苦,只不过是程度不同而已。谁遭受的痛苦最少,谁就是是最幸福的人;谁感受的快乐最少,谁就是最可怜的人。
4、卢俊社会契约论的特征
(1)、《社会契约论》第一次提出了“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思想”。开头就提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2)、卢梭自幼经历坎坷,广泛的阅读极大地开阔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深深体会到自由和民主的可贵。他所处的时代是资产阶级革命火热进行的时代,资产阶级为反封建阶级疯狂的呐喊,卢梭敏锐的政治嗅觉和独到的思想使他走在了启蒙运动的前沿。
(3)、“人生来自由,却戴着枷锁”,这是卢梭在名著《社会契约论》的开篇第一句话。